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環署及建築署對公廁的管理和維修,發現政府就管理公廁的潔淨服務、維修保養及翻新工程方面有不足。
公署提到,今年3月視察元朗區有較多投訴的公廁,發現幾間公廁分別有不潔、有臭味及裝備損壞等問題,但未有獲得妥善治理,認為食環署應就投訴內容採取針對性改善措施。
公署指出,政府已增撥資源增加更多公廁納入翻新計劃,但全港有約800間公廁,每間公廁平均每隔約17年才獲得翻新一次,建議食環署應定期檢討翻新公廁的優次。
公署又建議,就惡意破壞公廁設施問題,繼續加強宣傳教育,以改善有關問題,並繼續與執法部門保持溝通,積極研究處理辦法
此外,公署指建築署對負責公廁維修保養的承建商監管機制有可改善之處,認為工程延誤引致部分公廁設施未能開放使用,對使用者造成不便,建議建築署檢視提高施工令罰則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