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免費交由5家商業營運持牌電視台作直播或轉播。
港台表示,雖然各廣播機構不用出資購買轉播權,但仍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進行節目製作,由於起動的時間有限,商營電視台比港台更能在短時間內落實具體轉播安排。
更重要的是,由於已經有5間商營電視台願意參與轉播安排,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不用,亦不應該動用大量公帑與商營電視台的功能重叠,做同一件事。基於資源運用的考慮,港台將使用5家電視台的賽事片段,為觀眾報道賽事。
此外,港台也將製作與東京奧運相關的特備節目,滙報本地運動員成功獲取奧運資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