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其中23人否認暴動罪,聆訊上周五踏入第52日,代表12名被告的辯方大律師上周指主審法官陳仲衡挖苦、嘲諷辯方,提出「換官」申請,是首宗反修例案申請換官。
陳仲衡今日駁回申請,稱自己在庭上指辯方的字眼有改善之處,強調自己「對事不是對人」,不認為曾攻擊大狀,亦不認為對辯方構成不公或存在敵視,亦未達致無法公平審訊的程度。
辯方早前陳詞稱,主審法官陳仲衡似乎太早否定辯方抗辯理由,又涉嫌批評辯方故意拖延審訊時間,有違反專業操守之嫌。
陳官指出,在審前覆核已表明對辯方提出的爭議點持開放態度,從沒表示控方已舉證足夠,他詢問大律師盤問何時完成亦不存在否定,只是了解進度。
陳官又稱,時間控制是本案的重要環節,案件除涉及公帑,因該法庭緊接將有另一宗50天審訊,不少本案的辯方大律師亦有參與。
提出申請的12名被告,包括張智麟、徐慶鈞、陳希雋、林少鋒、蔡澤新、楊智昇、黃頌恩、李少康、周錦濤、黃飛鴻、譚伊婷及黃柏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