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表示,一名36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3月14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她被控違反《規例》,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
截至今日,共有124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