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早上就修改選舉制度聽取法律界意見,他表示,中央除要落實「愛國者治港」,更要提高特區的管治效能,行政立法之間要理性制衡、有效配合,強調不能再出現劣質的議會文化或亂象。
張勇引述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指出,《基本法》要使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相互制衡、相互配合,行政長官要有實權,也就是行政主導的體制,是《基本法》設計的政治體制。
張勇指,中央經反覆分析、評估和研究後,認為選委會才是適合香港的好制度,今次改革的核心是重新構建選委會,擴大代表性及調整均衡性,以實現更廣泛政治參與。
他強調,面對目前的情況,中央不得不出手,一旦出手,就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回歸《基本法》初心原意。
他又說,今次來港聽意見收穫滿滿,有非常多啟發和教育,有關意見為下一步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提供很多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