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7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7個指明地方包括粉嶺牽晴間第1座、東涌藍天海岸第1座、西營盤星輝大廈、北角康威大廈、觀塘創紀之城1期-渣打中心8樓渣打銀行(香港)、銅鑼灣皇室大廈35樓安達人壽香港,以及大埔土木工程拓展署工務區域試驗所。
任何在2月24日至今日期間曾身處上述首4個地點超過兩小時的人士,或曾在其餘3個地方工作或值勤的人士,須於3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3月7日至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