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引入更多合資格非本地培訓港人醫生來港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政府並不是要取締現時執業資格試的制度,而是在確保醫生質素的前提下,新增一條路徑讓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
局方稱,有關建議並無繞過香港醫委會,因此建議在負責制定認可醫學院名單的委員會內邀請醫委會主席加入,日後循新途徑來港執業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須向醫委會註冊,並如其他本地醫生一樣受醫委會的紀律監管。
在新途徑下,非本地培訓醫生須接受相關公營醫療機構的在職評核,以確保他們的水平。至於如何優化在職評核,當局持開放態度,並會與相關公營醫療機構再作商討。
另外,循新途徑來港工作的非本地培訓醫生須於認可的醫學院畢業,在當地完成實習並取得註冊後,再於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至12年不等,才可在港取得正式註冊。
政府在下周起將分批約見醫療業界的代表,亦會舉辦公眾諮詢會,聽取市民的意見。在諮詢過後,將會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