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新公務員工會宣布解散,是該工會自身的決定,相信公務員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効忠特區政府及盡忠職守,並不困難的事情,因為加入政府理所當然要履行相關責任。
至於會否追究新公務員工會理事,他回應稱,若有公務員違反規例或守則,會按紀律程序處理;一旦確立違規會考慮懲處,亦會檢視相關公務員有否曾經宣誓,清楚知道已作出承諾。
聶德權指出,要求公務員宣誓和簽署聲明的決定不是太急,當局在去年7月已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亦已與公務員團體磋商超過半年,確保工作有序進行。
至於非公務員合約的人員,他強調,由於他們與政府有僱傭關係,亦需要簽署聲明,將會在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後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