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網誌表示,政府目前預先採購的三款新冠病毒疫苗,分別屬於三個不同技術平台中,科研技術開發進展及臨床實驗均屬前列的候選疫苗。政府會確保疫苗符合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要求,並具品質保證的支持下方會批准在本港緊急使用。
陳肇始指,政府採購有關疫苗是根據專家意見,以及考慮到疫苗的供應量及時間、物流和儲存辦法等因素。目前政府採購的新冠疫苗包括科興在北京生產的疫苗,復星醫藥與德國藥廠BioNTech合作研發,在歐洲生產的疫苗,以及由阿斯利康(AstraZeneca)及牛津大學合作研發的疫苗。上述三款疫苗每人需接種兩劑,採購量足夠覆蓋全港人口1.5 倍。
陳肇始強調,衞生署會留意其他地區和世界衞生組織對有關疫苗的最新安全及成效評估,如認為接種有關疫苗的風險高於效益,衞生署會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提交相關資料給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檢視及考慮是否應撤銷或暫時吊銷相關疫苗的註冊。
至於緊急使用新冠疫苗的法律責任問題,政府正在參考國際做法,以制定恰當安排,界定及釐清緊急使用新冠疫苗的法律責任,會有助本港盡早獲得疫苗,但並不代表免除藥廠對於疫苗的所有相關責任。
陳肇始又指,由於全球就疫苗的競爭十分激烈,預計初期供應會相對緊絀。政府會繼續與其他疫苗製造商商討採購協議,致力為香港市民盡早提供充足、經證明安全及有效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