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周一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of 2020),為港人提供特定政治庇護。法案其後送交參議院審議,在聖誕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由總統簽署生效。
眾議院以口頭表決方式,一致通過由民主黨眾議員馬利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在9月29日牽頭提出的《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法案指出,美國行政部門應依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認定由於香港特殊情況,致使港人無法安全返回香港。抵達美國時曾具香港永久居留身份並為中國公民,且法案生效以來一段時間皆身處美國的人士,將符合申請「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取得該身份的人士將能合法留在美國,並得以取得工作許可。
此外,法案將有助特定港人加速難民身份申請,包含曾因參與和平抗議被逮捕、起訴、拘留或判罪的港人;曾在支持香港抗爭公民社會組織中擔當「重要角色」之人士,包括組織管理人員、急救人員、媒體記者與協助遭拘捕抗議者的法律人員等,以及他們的父母與子女。
法案提出兩天就獲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無異議通過,但立法進度隨後停擺超過兩個月。直到近日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林朗彥與周庭等人遭判刑數月不等,法案才被排上眾議院會議議程。本屆國會將於明年1月3日屆滿,在此日子前未獲總統簽署生效的法案都將視同作廢;《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能否立法,視乎參議院是否也能迅速通過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