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人士因分別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或《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26歲女子。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於5月7日的突擊檢查中,被發現脫下手環。她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被判罰款1萬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61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於3月30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被判罰款1萬元。
其餘兩宗個案涉及兩名分別為80歲及46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分別於3月27日及7月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們均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被判罰款1.2萬元及即時監禁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