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5日「大三罷」期間,多區警署和紀律部隊宿舍成為攻擊目標。一名報稱任職地產經紀的男子涉嫌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藏有摺刀和萬用匙等利器,其後在其家中搜出短刀和空氣手槍等武器,又涉嫌在調查期間毀壞警方文件。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損壞等4項控罪罪成,被判入獄32個月。
至於被告另被裁定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裁判官指涉案的空氣手槍已失效,亦無法修復所以裁定罪脫。
裁判官不接納被告辯稱卡片式摺刀是用作折開貨物包裝之用,認為拆貨不需複雜的刀具,而是為有衝突發生隨時拿出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