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臨酒家上水天平邨分店今年2月結業,22名員工指僱主未有正式解除合約,聲稱安排他們到其他分店工作,但至今仍未兌現,今日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僱主追討合共118萬元遣散費、代通知金及假期補償。
署理主任審裁官要求富臨酒家於11月16日前提交申辯理據,申索人可於12月3日前提交回應,案件明年2月16日再聆訊。
2020年10月8日 時事脈搏
富臨酒家上水天平邨分店今年2月結業,22名員工指僱主未有正式解除合約,聲稱安排他們到其他分店工作,但至今仍未兌現,今日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僱主追討合共118萬元遣散費、代通知金及假期補償。
署理主任審裁官要求富臨酒家於11月16日前提交申辯理據,申索人可於12月3日前提交回應,案件明年2月16日再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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