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涉嫌殺害女友潘曉穎命案發生至今逾兩年半,陳同佳仍未啟程赴台受審。潘曉穎母親重申,希望陳同佳承擔刑事責任,不再龜縮,說明何時赴台灣投案。
多番要求陳同佳赴台自首的潘曉穎母親在電台節目稱,作為一位母親,對陳同佳仍未赴台無可能釋懷,心痛仍未能為女兒討回公道,感到內疚及無奈;形容事發後家庭破碎,此刻未能原諒陳同佳。
潘媽媽說,會兌現承諾替陳同佳買機票到台灣投案,只要真心悔改,會替對方求情,同時自言並非法官,會接受台灣法院的審訊及判決,若陳同佳最終並非被判死刑,亦會接受。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估計,陳同佳若自願赴台投案,由當地代表律師協助辨理簽證,說明陳同佳赴台目的,台方應會批出簽證,解決入境台灣的問題。台方或要求陳同佳乘坐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赴台,並在機上派警政人員陪同,否則可能要待飛機飛越空中界線,台方人員才可以正式作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