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經理及前保安員,兩人涉嫌串謀每月從一名保安員收取1500元賄款,讓對方繼續獲公司僱用。兩人已獲准予保釋,以待周三應訊。
其中一名被告為佳定物業管理的物業經理楊偉智,負責政府總部的物管工作;另一名被告是佳定前保安員陳秋和,曾受楊偉智的監督。
控罪指兩人涉嫌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另一名受楊偉智監督的保安員串謀,使楊偉智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從該保安員接受每月1500元,作為協助他繼續受僱於佳定的誘因或報酬。
據報楊偉智從有關保安員接受賄款共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