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傳將在大陸的國慶晚會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台灣文化部今天表示,如果大陸委員會確認違法,會依法核處,最重可處50萬元(新台幣‧下同)罰款。
文化部表示,陸委會已將依法查處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陸委會認定,如果相關行為涉文化部主管事項,文化部將配合陸委會依法核處。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以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合作。
違反規定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