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昨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名,拘捕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到《蘋果日報》大樓搜查發表聲明,強調行動針對的是被捕人涉嫌干犯的違法行為,並非個別傳媒機構。
警方表示,一向尊重新聞、言論及出版自由。在昨日的行動前已特別提醒人員在蒐證時避免觸及採訪資料,而在蒐證過程中,亦是在該傳媒機構人員陪同下進行。對於有部分傳媒刻意抹黑警方的搜查行動,警方表示十分遺憾。
警方稱,昨日行動已按法律規定和程序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並依照搜查令授權在多個地點進行搜查,針對違法行為進行蒐證。由於有被捕人的工作地點是一間傳媒機構,故警方曾到該傳媒機構進行蒐證,其間警方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關機構人員及律師代表審視。行動完全是依法進行,保障國家安全。
警方又指,讓部分傳媒進入封鎖區採訪,是希望增加警務工作透明度,警方完全理解部份傳媒機構或記者持不同意見,會充分聽取傳媒意見後,檢討和改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