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國際關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捕的案件是理所當然,但不應被政治立場影響而作出偏頗的報道,如果警方調查的罪案和傳媒有關,傳媒並無特權,新聞人員犯法亦不會有豁免。
湯家驊認為,涉及《港區國安法》的罪行極可能是一些門檻較高的罪行,執法當局要有相當足夠證據才行動,如果不問情由,就指當局的行動是非法,受政治驅使,對香港法制、法官、執法人員及香港人都不公道。他希望大家以平常心看待今次案件,現時如果任何人私下判斷,指案件是「莫須有」的行為,對執法人員是侮辱。
對於警方昨日只安排部分傳媒進入封鎖線內採訪,湯家驊認為,警方挑選傳媒採訪的做法不理想,按新聞自由的原則,採訪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分辨哪些傳媒可以接受。他認為如果有正式的記者證,又屬於傳統上大家熟悉的傳媒,不應該得到不同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