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一名工程師被指當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及駱克道交界管有噴漆、模板及手套,被控一項「管有仼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否認控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不足半日便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何俊堯指出,沒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附近示威,或案發地點附近有財產遭噴漆損毁,此外,示威者舉起旗幟或標語等文宣屬常見情況,不能排除被告用涉案物品製作此類文宣的可能,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年8月3日 時事脈搏
去年11月2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一名工程師被指當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及駱克道交界管有噴漆、模板及手套,被控一項「管有仼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否認控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不足半日便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何俊堯指出,沒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附近示威,或案發地點附近有財產遭噴漆損毁,此外,示威者舉起旗幟或標語等文宣屬常見情況,不能排除被告用涉案物品製作此類文宣的可能,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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