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長3年前處理一宗襲警案時,涉嫌於警車內辱罵並掌摑父親為退休警的男子,今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判監3個月,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47歲被告黃明偉被控於2017年4月11日,在紅磡土瓜灣道近落山道交界警察車輛內襲擊任職保險代理的李文瀚。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指出,警察理應維持治安,但他傷害他人有負公眾期望,令警隊聲譽受損,行為知法犯法,考慮到當時事主態度囂張,加上被告過往工作表現卓越,因此各扣減1個月刑期,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
2020年7月31日 時事脈搏
一名警長3年前處理一宗襲警案時,涉嫌於警車內辱罵並掌摑父親為退休警的男子,今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判監3個月,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47歲被告黃明偉被控於2017年4月11日,在紅磡土瓜灣道近落山道交界警察車輛內襲擊任職保險代理的李文瀚。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指出,警察理應維持治安,但他傷害他人有負公眾期望,令警隊聲譽受損,行為知法犯法,考慮到當時事主態度囂張,加上被告過往工作表現卓越,因此各扣減1個月刑期,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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