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國安處在下午約3時30分採取行動,在元朗及沙田拘捕3男1女,年齡由16至21歲,他們均為學生,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但未有透露涉及的組織名稱。
消息人士透露,涉事組織為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成立的「創制獨立黨」。
李桂華續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發現有團伙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港獨組織,綱領是建立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發出宣言並煽動他人加入行列,而有問題留言是在該法律生效後出現的。
被問到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有否參與案件,李桂華指出,案件仍在調查中,由警方國安處負責,與其他機構無關,並稱根據警隊條例,可以提取被補人士的DNA樣本,協助調查案件,但暫未知會否提取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