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應屆文憑試考生涉在去年機場示威中襲警,他早前承認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去年8月13日在機場示威期間,被告衝向警車,向一名剛下車的警長投擲玻璃樽,之後在機場入口被捕,被控襲警罪。被告透過代表律師呈上親手撰寫的求情信,透露自己在壁屋還柙期間反思良多,明白到其支持社會運動的方法不妥當,向事主及關心他的人致歉。辯方透露,今天為文憑試放榜日,被告的成績達到大學聯招最低入學要求,並已獲本地副學士學位有條件取錄,計劃報讀心儀大學學科,留港升學。
辯方稱,被告的報告顯示出悔意,相信重犯機會低,案中無人受傷,控罪雖嚴重,但案情相對輕微,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事發時示威者人多勢眾,被告的行為或會鼓動在場人士,故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他只有17歲,並已還柙22天,加上主動認罪,表現出真誠悔意,認為可判他接受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