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罕有開腔,稱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能否繼續在香港擔任法官,視乎他們的工作是否仍然符合司法獨立及法治。韋彥德同時披露,來自英國最高法院的兩個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席位,今年只剩下一個,而且未獲編排審理香港案件。
根據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於1997年回歸中國的協議訂明,英國最高法院會為香港終審法院安排兩位海外非常任法官。不過,終審法院原有另一位海外法官何熙怡已經在今年初退休,之係再無安排另一名法官接任,韋彥德成為唯一列席於香港終審法院的英國最高法院法官。
身兼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的韋彥德周五發表聲明稱,《港區國家安全法》引起關注,國安法帶來的影響將視乎法例如何執行,目前有待觀察。他認為,終審法院的法官毫無疑問會致力維護《基本法》第85條,即法院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干預。
早前有建制派及內地意見認為,外籍法官不宜主理涉及危害國安罪行的案件,但最終《港區國安法》並無就法官國籍問題着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早前發聲明表示,擁有外國國籍的法官並不排除於指定法官之外,重申外籍法官是根據《基本法》明確允許而獲任命在香港出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