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向立法會申請5400多萬元撥款,更換水警中央指揮系統,用作監察離岸水域及協調海上行動。
在立法會財委會上,民主黨林卓廷以元朗7.21事件為例,指有便衣警在雞地監察白衣人,又有警員在西鐵站內對市民被襲擊視若無睹不執法不拘捕,質疑當局如何保證更換系統後,警員發現有違法行為時會採取行動。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水警的監察系統是兩套不同制度,不能相提並論,新增的感應器會安裝在元朗尖鼻咀和大嶼山西南角,主要用作打擊非法入境及走私等違法行為。
他又稱,說當年安裝7個感應器要8500萬,但現時更新系統並加裝多2個感應器只需5400多萬,費用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