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港區國安法》和《國歌條例》是首次在法律層面,要求學校就特定範疇開展教育,是指透過教育培養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以防範違反相關法律,未來國家安全教育和國歌教育會是《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重中之重。
楊潤雄指,在學校開展相關教育是應有之責,教育界更有責任正確指導學生,局方會在現有基礎繼續以「多重進路」方式支援學校,亦正尋求相關政策局及專家意見,以盡快就學校管理和學習活動各方面提供詳細指引和支援。
本港再爆發第三波疫情,對於學交應否舉行畢業禮,楊潤雄認為,這要視乎安排及人數,會交由學校決定。他又說,要每日留意疫情的發展,以學生安全為重點,並平衡學習需要;而中學文憑試會按原計劃本月22日放榜,學生可回校領取成績,但要注意衞生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