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記者會表示,《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的重要里程碑,令香港社會行穩致遠。
她續稱,相關法律條文已訂明四大罪行,必須要有犯罪意圖,以及能夠證明才可定罪,而絕大部分案件均由香港管轄,檢控及司法程序在香港,並設有上訴機制。由於法律涉及維護國家安全,條文有特別安排,包括指定法官及陪審團等。
鄭若驊指出,內地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極少數特別情況才啟動立案。由於中央對香港有關國家安全事務有根本責任,如有需要亦有權力可運用。而律政司因應《港區國安法》將設有檢控部門,有關工作已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