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澄清,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是指定一份法官名單,而非指明由某一位法官處理。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此舉仍是篩選,強調現行安排是行政長官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而委任法官,並非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
葉巧琦又指出,法庭在委派法官審理案件時,會考慮法官的專業和司法才能,一直由各級法院最高級法官負責,而並非由行政長官負責。
2020年6月23日 時事脈搏
特首林鄭月娥澄清,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是指定一份法官名單,而非指明由某一位法官處理。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此舉仍是篩選,強調現行安排是行政長官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而委任法官,並非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
葉巧琦又指出,法庭在委派法官審理案件時,會考慮法官的專業和司法才能,一直由各級法院最高級法官負責,而並非由行政長官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