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列明香港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提到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處理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按她理解並不代表行政長官指定某一法官處理某一宗特定案件,而是指定一張法官的名單,專門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鄭若驊認為相關做法可令一些專長國安法的法官集中處理相關案件,得出的案例會更清晰,強調不會影響本港法院司法獨立,因為無論哪位法官判案,判決都只可以按照法律和證據。
她又指出,根據基本法制度,行政長官擁有法官任命權,挑選法官時會考慮法官的專業和司法才能,做法不會改變,重申基本法清楚表明司法獨立受到保障,法官亦在誓言説明會無畏無懼按法律裁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