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中央作出今次決定訂立港區國安法,目的是令香港社會社會穩定,早日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完全合憲合法,亦不容其他外國政府挑戰。
林鄭月娥又呼籲以一向手段妖魔化及污名化港區國安法的人士要停手,否則是與民為敵,強調市民需要的是安全及滿足感。
林鄭月娥表示,任何國家安全問題都屬於中央事權,不會由地方政府制訂相關法律,中央是基於信任讓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但不等於中央放棄事權。
她又認為,各方對港區國安法有關注及焦慮是可以理解的,強調只要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向同一個共同願望便可解決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