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在立法會就港鐵沙中線工程回應議員表示,政府上月中已向承建商禮頓提出檢控。
屋宇署就傳媒查詢表示,裁判法院已向禮頓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明年1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由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宜透露進一步資料。
根據《建築物條例》,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准許或授權在進行該等工程時加入或使用任何物料,而該等物料並未按照根據《建築物條例》就該等物料所規定的方式而混合、預備、應用、使用、豎立、建造、放置或固定,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