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西立法會補選參選人劉小麗,前年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其後提出選舉呈請。高院今午頒判詞裁定劉小麗勝訴,及後當選議員的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
劉小麗形容今次勝訴是「慘勝」,亦有心理準備對方會上訴。法官裁定單次取消議員資格不應有延續效應,又指辯方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的說法,是不合邏輯及不合理,認為法庭未能協助處理選舉主任的政治決定及打壓。
劉小麗表示,下屆不會參選,質疑選舉主任仍會以抹黑報道,粗暴地處理未來參選人,希望市民不要習慣或接受政治操作。
她又稱,判決指出陳凱欣為不適切當選,還市民一個公道,確立有程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