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同意更改確診者終止隔離的條件。港府抗疫導督委員會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表示,是次決定是參考了本港和全球各地研究,港大在病人發病10日後所採集的樣本都無種出活的病毒,因此認為毋須再以病毒檢測結果作單一指引,而做法有待醫管局決定何時執行。
不過,許樹昌指出,有病人留院80日,但一直驗出病毒而不能出院,部分病人亦無法連續兩次病毒測試都呈陰性。
目前病人如果發病10日,情況好轉及退燒,均需要兩次病毒檢測呈陰性才可出院。衞生署轄下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開會達成共識,若確診病人如符合若干情況,可終止隔離,包括自發病後(或就一直沒有出現病徵病人,由採集其首個陽性化驗樣本起計)超過10日、臨床狀況好轉及退燒,以及只需病毒抗體測試呈陽性,或者相隔24小時進行兩次病毒測試的結果呈陰性,若病人符合有關情況就毋須繼續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