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至今,未滿21歲而被還押至懲教所的男性多達34人,即使抗爭規模在疫情期間減少,至今仍有14人在院所中囚禁,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接獲求助,數名曾在壁屋懲教所還押數周至數月不等,後來獲保釋外出的人士反映,自己曾於懲教所遭懲教職員虐打,如唱反修例歌曲時被掌摑、言語侮辱、甚至被虐打。
黃之鋒指出,懲教濫用私刑對待在囚人士,已符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當中對「酷刑」的定義,認為懲教職員因在囚人士政見而進行報復式行為,證明此等惡行並非單一事件。他又指,相信有關待遇已牴觸《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則》有關歧視及監獄工作人員不得對眾犯使用武力等條文,促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徹查事件,壁屋懲教所監督吳樹勳必須問責,處分所有濫權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