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學生去年7月在北角撕毀連儂牆文宣,並襲擊2名上前阻止的途人,令其中50歲男子髖骨骨折脫臼。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患有自閉症,案發時在新界任待應生,事發前一天元朗發生721事件,令他擔心示威會威脅自己安全,在情緒受因下才犯事,並無意圖犯案。
但裁判官表示,不論721發生何事,今次爭端都由被告引起,更令受害人需要動刀施手術,考慮到被告年輕,法庭會為他索取勞教、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但也不排除判監的可能。
被告鄭洞僊被控在去年7月22日,在北角港鐵站B1出口襲擊男子曾威志及梁子維。案發當晚,曾威志及梁子維發現被告撕毀連儂牆文宣,上前阻止,並以手機拍下過程,期間被告突然將曾威志推跌,並向他揮拳,梁子維見狀隨即上前制服他但被刮傷左前臂,兩人分別髖骨骨折脫臼及左前臂紅腫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