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發布《集中醫學觀察人員實驗室檢測方案》,其中表示,在具備條件和能力的地區,對於原則上需集中醫學觀察14天的非「四類」人員,即是除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發熱症狀者、密切接觸者以外的人員,可自願選擇進行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判定標準者,可提前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
需要進行的實驗室檢測包括,醫學觀察第三天採集鼻咽拭子標本;第五天採集鼻咽拭子標本和血清標本,並在24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
兩次核酸檢測陰性且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陰性者,集中隔離滿7天後可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居家醫學觀察直至14天。
任意一次核酸檢測陽性或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陽性者,按照無症狀感染者管理。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應當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