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女涉嫌去年8月5日「大三罷」當日張貼反修例文宣海報被票控,兩人早前否認控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二人獲得訟費。
裁判官劉淑嫻指出,本案是一宗「單對單」的案件,控方全賴截查二人的高級警員的證供,惟該警員口供反覆,認為不知道哪個版本才是控方案情。
劉官又指,二人如有招認,警員不可能不作書面記錄,批評警員本應有充分時間保留證據,卻待審訊時才首次揭露,因此對於二人是否曾經招認存疑。
被告何志程及郭曉楠各被票控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指於2019年8月5日,兩人在未經主管書面准許下,在青衣青荃路往青衣方向的欄杆上張貼共6張海報,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因為張貼文宣而被票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