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教育部近日印發《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等文件,規範內地大中小學教材使用。當中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外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還規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境內教材確實無法滿足教學需要,可選用境外教材,鼓勵選用內地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教材。
《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規定,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課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以及民族、宗教等內容的教材,實行國家統一編寫、統一審核、統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