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社區矯正法」,明年7月1日起實施。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表示,「社區矯正法」的適用對象有4類人士,包括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目的是要讓他們順利融入社會,例如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協助完成學業等。
司法部社區矯正管理局局長姜愛東稱,「社區矯正機構」可以利用手機定位、視頻通話等資訊核查方式,掌握有關人士的活動情況,對於不服從管理的人士,可以按規定使用電子腕帶這種不可拆除的電子定位裝置,加強監督管理。
法案列明,社區矯正的措施和方法,應避免對相關人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影響;如非依照法律規定,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相關人士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