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區選提名被裁定無效,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Facebook發文,認為特區有關參選人必須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之要求。
湯家驊引用中文大學網上漢典,指「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代表一種積極的維護和忠心效力的要求,而非單指是一種忍受制度、或對制度心存一種可有可無的取態。所以如果有人說不支持港獨,但認為是「選項之一」,這種心態難以符合。
他又稱,在陳浩天一案,高院法官便裁定「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要求是一種實質的要求,參選人必須令選舉主任信服他的參選聲明是真心誠意、絕無虛假的。
至於有道選舉主任是一個「思想警察」,「主觀」地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篩選權。他認為,是一些毫無事實根據之政治口號,因選舉主任根據法例行使權力對參選人之政治取向作出一些判斷,在制度上也是必須的,亦已被法庭多次裁定為合憲、合法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