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本月24日舉行,惟近日有聲音指社會混亂,提出延後選舉日。由多個學者組成的選舉監察計劃發表選舉中期報告,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副教授陳家洛強調,香港現況未到國際間最惡劣的程度,而在國外,取消選舉與否,亦有參考國際觀察員的意見,而非單以親政府人士意見決定,按數據氣氛,暫見不到要考慮取消選舉。
計劃成員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兼任講師黎恩灝補充,指海外取消或延後選舉的原因多數因為天災,甚少因為人為行為。
至於有人建議政府提高選舉開支上限,聘請保安保障候選人安全,陳家洛認為安排涉及選舉工作,按理可以算入選舉開支,但重申任何一位候選人需要人身保護,可以找警方幫忙,此亦為恒之有效方法,另外請保安為個人選擇,但非為勢所迫。
選舉觀察計劃建議政府要表示有決心如期舉行選舉,亦應就會否引用《緊急法》更改選舉安排明確表態。選管會亦應就應變方案定出更明確的指引,如在突發情況時,票站主任是否就投票站安排有最終決定權,而執法部門應盡可能保障選舉人安全、配合票站主任安排而非指揮票站運作。
選管會亦應表明如果中止投票,選票及票箱如何處理,保安安排為何,以減少選舉不公及減輕市民憂慮。
另外,選舉觀察計劃亦指出選舉主任審批候選人資格標準不一,有人被問多次「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亦有人未被查問就獲確認資格。而有候選人提名後才確認,屬無謂的延後,令人無所適從,亦致11區安排了「plan b」報名而結果撞區的情形。
計劃又指出,黃之鋒三次遭查問政治立場後被「迫不得已下作出妥協」、「非真誠放棄主張」下,被裁定參觀資格無效,明顯與法律要求不相關,屬思想審查,基於主觀感受,對選舉公正造成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