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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 時事脈搏

李家超斥台方在陳同佳案不斷改變立場

引發《逃犯條例》修訂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早刑滿出獄,他稱願意到台灣自首,但台灣陸委會昨致函港府,提出台方擬派員赴港,把陳同佳押回台灣審理,港府表明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直指台方做法等於跨境執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上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表示,台方提出派員來港押解陳同佳,是極度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亦不存在任何執法人員來港執法的可能性,因任何司法管轄區在港都無執法權。他說陳同佳刑滿後已是自由的人,政府無權向他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以他所知,目前台灣方面沒有執法人員在港,如果他知道,他會認清對方以甚麼身份在港。

李家超稱,陳同佳出獄後再次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是一件本來很直接了當的自首案件,台方卻因政治考量而諸多阻撓;一個由自己執法部門通輯的疑犯、而對方自願自首都諸多限制,直接台方圖謀推卸責任予港府是有目共睹。

他批評台方在陳同佳上不斷改變立場,先是對陳同佳作出入境管制,今日卻否認;曾要求港府非法在陳同佳刑滿後繼續拘留他;又要求港府在明知無足夠證據起訴他涉在台灣本土殺人有關的事件,批評台方的言論是不負責任,違反秉承公義的做法;如果今次無法秉承公義,台方要負上全部責任。

李家超提到,陳同佳可選擇任何他認為可以陪同的人到台灣自首,希望台方可以履行其無表現出來的公義及司法責任,讓他可以赴台自首,還死者家人公道。他說,陳同佳表示他對自身安全有憂慮,故警方考慮他提出的要求及作出評估後作出適當措施;而港府無參與任何陳同佳自首的事,直至他去信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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