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發起明日在九龍區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上訴申請亦遭駁回。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強調,遊行是港人基本權利,不應該因為有人做出暴力行為,而要被剝削權利。
警方在上訴聆訊指出,由於遊行路線附近有很多港鐵站,認為這些是高風險建築物,擔心有暴力示威者騎劫遊行。
陳皓桓對有關決定表示非常遺憾,稱民陣無辦法舉辦明天的遊行,但會做幕後的支援工作,強調不認同警方說法,反問日後是否要在麥理浩徑、西貢或離島等舉辦遊行。
他續稱,如果社會因為恐懼而不發聲,只會令恐懼更嚴重,無助解決現時社會問題及紛爭,強調民主、自由和公義等基本權利,從來都要靠群眾的力量爭取,而民陣將來會繼續申請遊行。民陣是考慮到有很多人未必可以承擔相關法律後果,所以才每次向警方提出申請,並非認同相關制度。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稍早召開舉行上訴聆訊,大多數委員認為,遊行會令公眾人士和公眾秩序及安全受威脅,決定駁回民陣的上訴申請。
民陣發起周日舉行九龍大遊行,下午1時30分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但周五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理由是遊行路線接近高風險建築物,包括多個港鐵站、尖沙咀警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