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表示,「不反對通知書」有一套法律制度,所有和平示威遊行經警方評估風險不會拒絕發出,但「不反對通知書」可能有附加條件,是為防止出現衝擊和騷亂的情況,希望遊行示威的組織者會重視,而遊行應堅守和平及合法原則,不應有暴力衝擊造成警民衝突。
被問到政府可以怎樣解決深層次問題時,曾鈺成不認為有人下台可以解決問題,應該給予政府一個機會處理好現有問題,而不是追究事件有人要負上責任。至於深層次問題有兩方面,分別是追究責任和如何收拾「爛攤子」,中央政府應該思考是追究責任有人下台,還是首先處理現時危機。
另外,對台灣殺人案的看法,曾鈺成表示,政府應該認真考慮修訂《逃犯條例》的初心,認為特首是感性的人,對案件中受害者的親人表示關心。政府現時無通過修例,應考慮可取的建議,但指自己不是專家,對事件沒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