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服刑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美國《時代雜誌》撰文時表示,近期香港就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以及警民衝突事件,港府及中國政府必須為當前的政治危機負上責任。
他續稱,他無悔為捍衞香港自由而被囚,但強調一旦修訂《逃犯條例》通過,實為暴政的勝利。
黃之鋒指出,現在是美國當局重新評估1992年通過的《香港關係法》的時候,白宮應考慮香港的人權及自由情況,而其他國際社會亦應對此關注。
黃之鋒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違反禁制令,去年被裁定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黃之鋒早前就刑期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上月頒下裁決,判減刑至2個月,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