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食物進口管制的監管工作,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向政府提交報告。主席石禮謙表示,審計報告揭露食物安全中心人員,未有依照既定進口管制程序,帳委會表示極度遺憾及不能接受,批評食安中心管理層及督導人員,未能確保前線人員遵守有關指引及工作守則。
石禮謙又表示,帳委會對食安中心未有主動檢討做法、制度及工作守則,同樣表示極度遺憾和不可接受,促請食安中心設立機制,檢討各管制辦事處的工作流程,確保工作流程切實可行,以及善用新成立的專責隊伍,全面檢討和理順食物進口管制的工作流程。
審計署去年底針對食安中心監管進口食物方面,列出多項不足之處,包括揭露了空運進口食物樣本進行輻射污染檢驗,部分樣本是由進口商預先選定,違反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