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下周三(8日)開會,預計再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要求。
據了解,醫委會法律顧問昨晚向委員發文件,表示醫學會提交的方案有多個地方可能受法律挑戰。收到的3個方案動議,包括醫學會提交的方案5、業外委員林志釉提交的方案6,以及上次開會得到最多票數但未能通過的方案1。
醫學會方案要求,在醫管局、衞生署和大學的海外專科醫生完成3年有限度註冊工作,包括通過執業試、完成18個月臨床全職工作後,便可豁免實習。法律顧問認為方案沒有合理基礎,區分在公立醫院及其他機構的有限度註冊醫生、考試後完成18個月工作的要求是隨意或有歧視成分,亦沒有理由不接受試前完成的同類工作等,都可能面對法律挑戰。
被視為最寬鬆的方案1,法律顧問認為受法律挑戰的機會較少。另外,林志釉的方案要求海外醫生完成3個月指定工作,法律顧問認為,指定工作定義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