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回應高等法院丁權覆核案,指鄉議局明贏實輸,今次裁決影響深遠。
尹兆堅引述統計數字指,由1972年推出「小型屋宇政策」至今,累積有約三分一丁屋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興建,而政府亦有預留900多公頃土地,讓原居民申請建丁屋,如今政府沒有藉口,可以即時規劃這些已預留的土地。
他認為,雖然各方仍有上訴可能,政府仍可為被凍結土地作土地用途研究。
他指出,政府預留的土地零散,部分位於洪水橋、元朗南等既有發展區,過往政府礙於這些預留作鄉村式發展用途土地,發展上「綁手綁腳」,現有關土地不需作預留作鄉村式發展,則可以有更大發展空間。
高等法院裁定,原居民在私人土地興建丁屋,屬基本法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但以批官地或換官地等方式建丁屋則不受基本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