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昨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表示,條例草案已清楚交代不能移交逃犯的條件,如一個案件不能定罪兩次,有政治、為政治目的做的引渡亦不會批准。
梁愛詩認為,香港回歸已20年,大陸亦經過5個司法改革,對有人擔心中港移交逃犯安排感到可笑及無稽,她又反問台灣與大陸可以有移交逃犯協議,為何香港與大陸不可以。
2019年4月4日 時事脈搏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昨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表示,條例草案已清楚交代不能移交逃犯的條件,如一個案件不能定罪兩次,有政治、為政治目的做的引渡亦不會批准。
梁愛詩認為,香港回歸已20年,大陸亦經過5個司法改革,對有人擔心中港移交逃犯安排感到可笑及無稽,她又反問台灣與大陸可以有移交逃犯協議,為何香港與大陸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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