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初二的旺角騷亂,再有3人被控暴動、刑事毀壞及縱火等共4罪,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同意辯方律師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提訊,期間3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候審。
3名被告分別為21歲任職酒保的譚百熙,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在旺角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30歲被告游泳教練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燒毀一塊屬於香港體操會的橫額;以及報稱學生的22歲被告王國斌,被控一項刑事損毀,在山東街聯同其他人一起損壞行人路。
另外,譚百熙及王國斌亦同被控一項刑事損毀罪,指他們在山東街76號門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損壞一塊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