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香港與未有訂立移交逃犯長期安排的地方,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並透過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啓動處理臨時拘捕和移交逃犯的請求,交由法院審核,確保個案符合法例規定和人權保障等。民建聯對此表示支持。
一名香港男子去年涉在台殺死女友並棄屍,但由於目前條例的局限,當局無法把疑兇移交回台受審。民建聯李慧琼認為,修例將令特區政府可以處理該案移交嫌疑人的請求,又指延遲的公義是看不見的公義,希望大家體恤受害人家屬的心情,盡快完成修例,彰顯公義。
受害人的媽媽表示,經常想起案件而失眠,目前要接受心理輔導,希望為女兒討回公道,沉冤得雪。